關於協會 關於協會
入會須知 入會須知
最新消息 最新消息 回首頁
活動花絮 活動花絮 回首頁
志工專區 志工專區 回首頁
相關連結 相關連結
聯絡我們 聯絡我們
  • 個人會員申請資格

    凡設籍或工作於本縣,贊同本會宗旨,年滿20歲,具有行為能力,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通過,並繳納會費後成為個人會員。

    更多詳細資訊
最新消息
全部 訊息公告 課程消息 旅遊消息 活動消息
NO 885 發佈日期 2023-03-29
發佈標題 自112年3月20日起,被保險人於加保期間確診COVID-19經「住院」診療者,始得依規定請領勞保普通傷病給付!
附加檔案

 

配合防疫政策調整,自112年3月20日起,被保險人在加保期間確診COVID-19,經「住院」診療不能工作4日(含)以上,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可依規定請領勞保普通傷病給付。

-

自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基於國內外疫情趨緩,調整相關防疫規範及措施,自112年3月20日起,輕症或無症狀民眾如檢驗陽性,不需通報也不需隔離。配合整體防疫措施調整,勞動部112年3月17日勞動保2字第1120157552號函示,自112年3月20日起,被保險人於加保期間確診COVID-19經「住院」診療者,始得依規定請領勞保普通傷病給付。

※提醒您:若被保險人於112年3月19日(含)以前確診COVID-19,收治於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或進行居家照護,仍可以依規定申請勞保普通傷病給付。

※被保險人確診COVID-19,符合勞保普通傷病給付請領規定,可於5年請求權時效內透過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線上申辦或寄送紙本書件提出申請。

 

線上申辦網址➝ 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

 

➝ 確診COVID-19勞保普通傷病給付線上申辦作業相關Q&A

➝ 看更多

 

 

回上一頁
Welcome愛心義賣
桃園市微笑公益協會Facebook粉絲團
桃園市百貨食品銷售員職業工會
徐癸榮Facebook
本網站 桃園市微笑公益協會 版權所有 © 2014 All Rights Reserved.
324桃園市平鎮區文化街23巷6號(一高62K交流道附近,文化國小附近,麥當勞附近)
聯絡電話 03-492-5522 傳真 03-401-4889
與我們聯繫 Google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