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協會 關於協會
入會須知 入會須知
最新消息 最新消息 回首頁
活動花絮 活動花絮 回首頁
志工專區 志工專區 回首頁
相關連結 相關連結
聯絡我們 聯絡我們
  • 個人會員申請資格

    凡設籍或工作於本縣,贊同本會宗旨,年滿20歲,具有行為能力,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通過,並繳納會費後成為個人會員。

    更多詳細資訊
最新消息
全部 訊息公告 課程消息 旅遊消息 活動消息
NO 746 發佈日期 2022-05-23
發佈標題 家中子女為確診者或被匡列居家隔離者之請假該如何請,請留意!
附加檔案

 

「家中子女為確診者或被匡列居家隔離者之請假該如何請,請留意!」

 

受新冠肺炎(COVID-19)持續影響,因疫情需照顧子女而有請假需求之家長,可參考以下資訊:

 

• 若您為照顧確診子女之家長,或未親自照顧,但被匡列居家隔離對象

1.親自照顧確診子女的家長(未確診)

子女7日居家照護期間,家長可請防疫隔離假。7日居家照護之後:

→ 打滿3劑,得選擇

(0+7) [免居隔+7天自主防疫] 或 (3+4) [3天居隔+4天自主防疫]

→ 未打滿3劑

(3+4) [3天居隔+4天自主防疫]

2.家長未親自照顧確診子女,但被匡列居家隔離者

→ 打滿3劑,得選擇

(0+7) [免居隔+7天自主防疫] 或 (3+4) [3天居隔+4天自主防疫]

→ 未打滿3劑

(3+4) [3天居隔+4天自主防疫]

 

• 若因子女同學確診,需親自照顧之家長,可請「防疫照顧假」,未強制雇主給薪。

 

• 需照顧居隔子女之家長

1.前3日「居家隔離」,可請「防疫隔離假」

2.後4日「自主防疫」,可請「防疫照顧假」

 

• 「子女」是指12歲以下(未滿13歲)之學童或國、高中持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 防疫照顧假請參考

 

 

 

轉自勞動部https://www.facebook.com/mol.labor

回上一頁
Welcome愛心義賣
桃園市微笑公益協會Facebook粉絲團
桃園市百貨食品銷售員職業工會
徐癸榮Facebook
本網站 桃園市微笑公益協會 版權所有 © 2014 All Rights Reserved.
324桃園市平鎮區文化街23巷6號(一高62K交流道附近,文化國小附近,麥當勞附近)
聯絡電話 03-492-5522 傳真 03-401-4889
與我們聯繫 Google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