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NO | 609 | 發佈日期 | 2021-0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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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標題 | 【紓困4.0】勞動部-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勞工生活補貼 | ||
| 附加檔案 | |||
勞動部擴大「自營作業者及無一定雇主生活補貼」補助範圍,並延長申請期限至110年8月9日。
勞動部辦理自營作業者及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措施,原定今7月5日為上網登錄最後一天,因配合擴大適用「109年個人各類所得總額未達新臺幣40萬8千元」及「持中華民國發給永久居留證」之自營作業者及無一定雇主之勞工,將截止日期延後至8月9日。
勞動部表示,政府為因應COVID-19疫情對勞工的衝擊與影響,於110年6月陸續辦理各項紓困措施,後續並持續聆聽社會各界意見,進行滾動式檢討,為了讓生活補貼政策更落實協助受疫情影響勞工生活之目的,經行政院同意放寬「109年個人各類所得總額未達新臺幣40萬8千元」及「持中華民國發給永久居留證」之自營作業者及無一定雇主之勞工列入生活補貼對象。另外為因應新增生活補貼對象的作業及申請,也讓勞工朋友有更充裕的時間可以申請補貼,該項措施的申請截止時間,將延長至110年8月9日。
勞動部最後說明,目前擴大適用法制作業刻正積極辦理中,規劃將於7月9日(本週五)開放擴大適用對象上網登錄銀行帳號,原7月5日截止登錄者,將併同擴大適用對象,最後登錄期限延後至8月9日。勞工朋友有任何疑問,都可至勞動部網站疫情紓困專區中「自營作業者及無一定雇主勞工」中查詢,或電勞動部「1955」專線詢問。
▸若您已申請卻久未入帳、未收到支票;資格都符合卻不能申請,或有任何問題,都可以跟工會聯絡,我們會協助您~
109年曾請領補貼的勞工
匯款方式者依同一帳戶匯入;以支票方式者寄原留地址,
不必再提出申請!!!
109年未請領補貼的勞工
110年6月7日至110年7月5日止至110年8月9日止,
請自行線上申請,登入本人帳號,免出門,申請方式如下↓↓↓
※本次補貼,非由工會申請辦理,須透過勞保局官網線上申請。※
★★★【新版】操作步驟如下:
申請流程已簡化,不用再輸入健保卡號及戶口名簿戶號,也不會再塞車囉!
❶請點→ https://post.1955.gov.tw/query.html
❷進入網頁後,輸入姓名、出生日期、身分證號,點「送出查詢」,即可查詢生活補貼資格。
❸若您符合資格,但尚未登錄帳號。請輸入以下資訊:給付方式、帳戶、地址、電話等,完成後點「送出申請」。
❹再次確認資料無誤後,會顯示「紓困給付申請完成」。
❺符合資格,且已登錄者,無須再次登入。生活補貼3~5個工作天會存入您的帳戶,並以簡訊通知。
【舊版】操作步驟如下:
1.請點→ 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
2.進入網頁後,以下列二種方式擇一填寫登錄!
(1)健保卡號+戶口名簿戶號(免插卡)
(2)自然人憑證
※查詢功能自6月4日起開放,登入後,點→紓困4.0 個人紓困生活補貼,即可查看是否符合資格!
※符合資格者,6月7日起至7月5日止可線上登錄本人之金融機構或郵局帳戶,完成無誤將儘速撥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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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戶號在哪??
A1:在戶口名簿左上角!
Q2:還是不會,怎麼辦??
A2:請點→線上操作說明(影音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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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我下載→ 撤銷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生活補貼申請書
計畫/措施說明
考量今年因疫情升溫,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已將全國疫情警戒提升至第三級,受疫情影響勞工更廣,為能照顧更多的勞工朋友,擴大辦理本(110)年度「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針對符合排富原則之適用對象,即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持中華民國發給永久居留證、108年度或109年度個人各類所得總額未達新台幣40萬8千元、且於今(110)年4月30日已由職業工會參加勞工保險之自營作業者,除延續去年針對月投保薪資未超過24,000元(含)以下之勞工,每人補貼新臺幣3萬元外,擴大於月投保薪資超過24,000元(即月投保薪資等級在25,200元以上)之勞工,亦給予每人新臺幣1萬元之補貼。
核發流程
為落實行政院蘇院長指示補助從簡、核發從速原則,且為防疫避免群聚,已有帳戶者應直接入帳,新增對象亦應簡化審查流程。故經勞保局審核符合110年勞工生活補貼資格者,依下列方式核發:
1.109年曾請領本項補貼者,勞保局將依原留帳戶或地址逕予核發(以匯款方式者依同一帳戶匯入;以支票方式者寄原留地址),無需提出申請。
2.109年未請領本項補貼者,請於下列期間,至勞保局網站線上登錄本人之金融機構或郵局帳戶等資料,並請務必正確填列相關資料,避免匯款失敗延遲入帳時間。110年8月9日前未完成登錄者將不予核發。
(1)符合補貼資格且108年個人各類所得總額未達40萬8千元者:110年6月7日至同年8月9日。
(2)符合補貼資格且109年個人各類所得總額未達40萬8千元者:110年7月9日至同年8月9日。
3.108年及109年,個人各類所得總額均未達40.8萬元者,不得重複發給。
相關問答Q&A
Q1:勞工生活補貼之對象及資格條件為何?
勞動部110年提供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持中華民國發給永久居留證之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適用對象需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由職業工會參加勞工保險。
2.110年4月30日已參加勞工保險。
3.108年或109年個人各類所得總額未達新臺幣40萬8千元。
4.未領取交通部、文化部或其他機關所定性質相同之補助、補貼或津貼。
Q2:勞工生活補貼發放金額多少?
符合勞工生活補貼資格條件者,依下列基準發給:
1.110年4月份月投保薪資未超過24,000元(含)之勞工,每人補貼新臺幣3萬元。
2.110年4月份月投保薪資超過24,000元(即月投保薪資等級在25,200元以上)之勞工,每人補貼新臺幣1萬元。
Q3:勞工生活補貼如何發放?
為落實行政院蘇院長指示補助從簡、核發從速原則,且為防疫避免群聚,已有帳戶者應直接入帳,新增對象亦應簡化審查流程。故經勞保局審核符合110年勞工生活補貼資格者,依下列方式核發:
1.109年曾請領本項補貼者,勞保局將依原留帳戶或地址逕予核發(以匯款方式者依同一帳戶匯入;以支票方式者寄原留地址),無需提出申請。
2.109年未請領本項補貼者,請於下列期間,至勞保局網站線上登錄本人之金融機構或郵局帳戶等資料,並請務必正確填列相關資料,避免匯款失敗延遲入帳時間。110年8月9日前未完成登錄者將不予核發。
(1)108年個人各類所得總額未達40萬8千元者:110年6月7日至同年8月9日。
(2)109年個人各類所得總額未達40萬8千元者:110年7月9日至同年8月9日。
Q4:無法提供金融機構帳戶匯款者,是否有其他領取方式?
無法提供金融機構帳戶以匯入補貼款項者(如有債務問題等),可於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以「健保卡號+戶口名簿戶號(免插卡)」或「自然人憑證(需插卡)」線上登入後,於「給付方式」選擇「支票」,並填入收件地址,勞保局將以支票方式寄發補貼款項,惟所需作業時間較長。
Q5:僅參加職業災害保險之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勞工,是否符合勞工生活補貼資格?
符合。只要有參加勞工保險(含僅參加職業災害保險),且符合勞動部公告所訂之資格條件者,勞保局就會核發勞工生活補貼。
Q6:外籍人士或外籍配偶也會有勞工生活補貼嗎?
持有中華民國發給永久居留證,且符合勞動部公告之資格條件者,勞保局才會核發勞工生活補貼。
Q7:110年4月同時在2家職業工會參加勞工保險,1家月投保薪資為24,000元,1家月投保薪資為30,300元,補貼金額應如何計算?
同時由2家以上職業工會參加勞工保險者,勞保局係採有利於勞工之認定,如其中1家職業工會之月投保薪資在24,000元(含)以下,補貼金額從優以3萬元核發,但不會再依月投保薪資超過24,000元(即月投保薪資等級25,200元以上)之條件,重複發給1萬元勞工生活補貼。
Q8:109年有請領勞工生活補貼3萬元,110年4月已調整投保薪資至25,200元(含)以上,110年為何僅能請領勞工生活補貼1萬元?
本項生活補貼原規劃針對110年4月份月投保薪資在24,000元(含)以下的勞工,發給3萬元。惟考量110年疫情較嚴峻,勞動部為照顧更多勞工,極力爭取紓困特別預算,讓這些在110年4月有調高投保薪資致其月投保薪資超過24,000元(即月投保薪資等級25,200元以上)的勞工,也可以請領1萬元勞工生活補貼。
Q9:110年如有領取其他部會(交通部、文化部或經濟部等)性質相同之相關補貼,還可以請領本項勞工生活補貼嗎?
不可以。必須未領取交通部、文化部或其他機關所定性質相同之補助、補貼或津貼,始符合本項補貼資格,不能重複請領。
Q10:無手機及電腦而無法逕予上網登錄資料者,如何辦理申領?
請勞工先洽詢所屬工會確認是否符合領取資格,再填寫姓名、身分證號、出生年月日、銀行帳號、聯絡電話及地址並附本人銀行存款存摺封面影印本逕郵寄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勞工紓困生活補貼小組收(地址:台北市羅斯福路一段4號),勞工保險局再以人工作業方式個別處理,其所需作業處理時間會較長。
Q11:持中華民國發給永久居留證者,如何辦理申領?
請先洽詢所屬工會確認是否符合領取資格,如符合資格,請以下列方式申領:
1.以匯款方式請領者,請於110年7月9日至110年8月9日至勞保局網站線上登錄本人之金融機構或郵局帳戶。
2.無法提供金融機構帳戶匯款者,可以支票方式請領,如有自然人憑證,可以「自然人憑證(需插卡)」線上登入後,於「給付方式」選擇「支票」,並填入收件地址。如無自然人憑證,因持中華民國發給永久居留證者尚無戶籍資料,無法以「健保卡號+戶口名簿戶號(免插卡)」線上登錄地址及聯絡電話,故請以書面填寫姓名、居留證號、聯絡電話及收件地址逕郵寄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勞工紓困生活補貼小組收(地址:台北市羅斯福路一段4號),勞保局將以人工作業方式個別處理。另以支票方式請領,所需作業處理時間會較長,請耐心等待。
3.另持中華民國發給永久居留證,且無自然人憑證者,如金融機構無法匯款而退匯時,因持中華民國發給永久居留證者尚無戶籍資料,無法以「健保卡號+戶口名簿戶號」線上登入進行改匯,勞保局將另行通知請領人與該局聯繫,進行改匯或改採以支票方式請領。
Q12:勞工至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上線登錄後,要了解核發進度時,查詢系統會顯示哪些狀態?
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會依據核發進度顯示以下狀態,各項狀態之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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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不會的、不懂的、需要工會幫忙的,都可以在LINE詢問唷!
轉自勞動部https://www.mol.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