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NO | 606 | 發佈日期 | 2021-0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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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標題 | 【紓困4.0】勞動部-勞、就保保險費及勞工退休金緩繳協助措施 | ||
| 附加檔案 | |||
※會員如需申請緩繳保險費,請LINE或來電03-4925588洽詢辦理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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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職業工會被保險人申請緩繳保險費期間,申請給付是否受影響?
A:基於權利義務對等原則,職業工會被保險人在緩繳保險費期間,如欲申請各項給付,仍需繳清保險費後始予核發。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勞保局提供勞、就保保險費及勞工退休金緩繳協助措施
發布日期:2021-05-27
一、投保(提繳)單位及職業勞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於110年11月30日(星期二)前,得向本局申請緩繳勞、就保保險費及勞工退休金:
(一)、符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9條第3項之規定,由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受影響之產業或事業,及與產業相關之職業工會被保險人。
(二)、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向各縣(市)政府勞工行政主管機關通報減班休息者。
二、緩繳期間:
110年4月份至110年9月份計6個月的勞、就保保險費及勞工退休金,自寬限(限繳)期滿日起算,得延後半年繳納,緩繳期間免徵滯納金。
三、相關法令規定:
(二)、延緩勞工保險保險費、就業保險保險費或勞工退休金條例退休金繳納之申請相關事項公告
附件下載: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本局提供勞、就保保險費及勞工退休金緩繳協助措施答客問.pdf
勞保、就保保險費暨勞工退休金緩繳申請書(一般投保單位專用).pdf
轉自勞動部勞工保險局https://www.bli.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