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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243 發佈日期 2015-07-21
發佈標題 2015桃園客家美食大賞客家料理大賽-「享食做客•藝決高下」 報名開始啦~即日起至8月7日止
附加檔案 報名簡章.doc
「享食做客•藝決高下」 比賽分為職業組、家庭組、青年組,
比賽方式分為3格階段,書面審查(8月11日)-
初賽(銘傳大學桃園校區8月23日)-
決賽(中壢區中正公園9月5日)
總獎金超過30萬元,
報名截止至8月7日(五),
詳細內容請下載活動簡章!!
相關資訊可至活動網頁查詢http://www.hakka-cuisine.989.com.tw/

~~工會附加檔有簡章可點選下載~~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享食做客•藝決高下」
報名簡章
壹、 目的
  為增進民眾對客家飲食文化的瞭解,以「享食做客•藝決高下」做為比賽主題,期能運用客庄在地食材、結合客家精神與食藝文化典故、在傳統中推陳出新,由眾多參賽者發揮廚藝,創作出道道客家料理,藉此行銷客家美食文化。
貳、指導單位:桃園市政府、桃園市議會
參、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肆、辦理時間:
一、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4年8月7日(五)止(以郵戳為憑)。
二、書面審查:104年8月11日(二)
三、初賽日期:104年8月23日(日)
四、決賽暨頒獎典禮:104年9月5日(六)
伍、比賽地點:
初賽:銘傳大學桃園校區(桃園市龜山區大同村德明路5號)觀光語文大樓
      1樓教學廚房(若自行開車可備免費停車位,須於報名表提供當日
      車號)。
決賽:桃園市中壢區中正公園(桃園市中壢區中央里元化路、中美路一段
       及延平路口)。
陸、辦理方式:
一、參賽組別及資格:
組別 參賽資格 每隊人數限制
職業組 1. 開放全國餐廳組隊報名。
2. 獲獎前三名隊伍需配合9/12(六)傍晚於新屋區范姜古厝停車場辦理2015桃園客家文化節-「月光團圓宴」活動,將比賽創意菜色展現。
3. 若代表餐廳需附營業登記證影本。
4. 若非代表餐廳,須附職業證明或相關證照。 2-3人
家庭組 1. 隊員須為同一家庭。註:同一家庭係指民法上五親等(姻親)內之親屬。
2. 須提供證明相關文件資料影本。
3. 任一隊員職業不得為廚師。 2-3人
青年組 1. 16歲(含以上)至35歲(含以下)之青年。
2. 任一隊員職業不得為廚師。 2-3人
  ※經檢舉報名不實者,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
二、報名須知:
(一) 每隊需設隊長1人,擔任主要聯絡人。
(二) 各隊完成報名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換參賽組別及隊員。
(三) 每隊以參加1組為限,重複報名者,主辦單位得逕行指定其參加之組別,不得異議。
三、比賽內容及規範:
(一) 比賽主題與規範:
以「享食做客•藝決高下」為主題,參賽者須發想一套以三道傳統菜色、一道創意料理及一道使用客家醃漬物湯品之「客家料理」風味餐,讓民眾可以吃出深具傳統與創意結合的客家風味料理,並建議可著重菜色之營養健康概念。
1. 比賽方式:
比賽採三階段進行,規劃如下:
階段 比賽方式 優勝組數
書面審查 各隊繳交報名資料(如附件)。 各組至多取前15隊入圍初賽
初賽 1. 比賽共計2道料理於40分鐘內完成(含清潔):
(1) 指定料理-客家小炒。
(2) 創意料理(報名表提報菜餚)。
2. 須於比賽半小時前報到。
3. 比賽開始30分鐘後才可出菜。            
4. 作品須準備一式2份,一份供評審評分,一份供展示及攝影使用。 各組取前5隊入圍決賽
決賽 1. 依報名表提報5道決賽菜餚項目製作,進行90分鐘比賽(含清潔)。
(1) 傳統料理3道。
(2) 創意料理1道。
(3) 醃漬物食材湯品1道。
2. 報到時間於公告決賽入圍隊伍後通知。
3. 比賽開始80分鐘後才可出菜。
4. 作品須準備一式2份,一份供評審評分,一份供民眾品嘗。 依成績高低取前五名頒發獎勵
注意事項 1. 參賽隊伍需於時間內完成製作及擺盤並送達指定區域。
2. 比賽現場僅提供基本調味及烹煮器具(內容請參考本簡章第壹拾大項,其他注意事項內容),參賽隊伍須依個別需求自行攜帶所需之食材、佐料。
3. 食材可事先清洗、去皮、漲發、醃製、熬煮高湯,但比賽前須保持食材型態之完整性,不可切割、磨碎、氽燙或油炸等前置處理,以及不得以市面已調理完成之成品參賽之成品須為現場料理烹調,違者酌以扣分,情形嚴重者視情況取消參賽資格。
2. 料理作品份量:每份均須製作10人份之菜量。
四、評分方式(各組均同):
(一)評審:邀請專家學者組成專業評審團。
(二)評分標準:
    1.書面審查:
(1)分數權重配比如下(總分為100分):
項目 比重
食譜編寫完整性 30%
食材與主題之搭配性(客家元素) 25%
團隊介紹豐富性及故事性 20%
創意及特色 15%
菜色份量與擺盤美感 10%
(2)依評審總分之高低排序,每組至多取前15隊入圍初賽
2.初賽/決賽:
(1)分數權重配比如下(總分為100分):
項目 比重
口味 30%
食材與主題之搭配性(客家元素) 20%
菜色份量與烹調技巧 15%
創意及特色 15%
團隊默契與整體呈現 10%
營養衛生 10%
(2)初賽:依評審總分之高低排序,每組至多取前5隊入圍決賽;如有同分之狀況則由評審票決,參賽者不得異議。
(3)決賽:依評審總分之高低排序,進行評選;如有同分之狀況則由評審投票表決,參賽者不得異議;另設民眾投票箱,各組獲得最高票數隊伍,加總平均分數2分,次高者加總平均分數1分。
(三) 注意事項:
1. 初賽、決賽之選手必須相同,經現場查核身分證明,如有不符者,即取消參賽資格。
2. 參賽者所製作之菜餚與報名時相同,如有不同酌予扣分。
3. 參賽者所準備之食材可事先清洗、去皮、漲發、醃製、熬煮高
  湯,但比賽前須保持食材型態之完整性,不可切割、磨碎、氽
  燙或油炸等前置處理,以及不得以市面已調理完成之成品參賽
  之成品須為現場料理烹調,違者酌以扣分,情形嚴重者視情況
  取消參賽資格。
  柒、食材與交通費補助:
一、 凡入圍初賽並到場完賽者,每隊補助食材費共新臺幣3,000元;入
      圍決賽者,每隊再補助交通費及食材費新臺幣3,000元(比賽當日
      結束後由隊長代表簽收)。
二、 職業組獲獎隊伍,須於9月12日配合2015桃園客家文化節-「月光
      團圓宴」活動展現比賽創意菜色,每人補助出席費2,000元及食材費
      450元/盤(共計50盤)。
(※ 附註:若現場無法提供採購收據進行核銷,則須準備身分證
    影本以勞務報酬單方式進行簽領,但須支付相關稅務費用。)
捌、比賽獎勵:
組別 名額與獎勵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佳作
職業組 名額1名
獎金7萬元 名額1名
獎金5萬元 名額1名
獎金3萬元 名額2名
每名1萬元
家庭組 名額1名
獎金3萬元 名額1名
獎金2萬元 名額1名
獎金1萬元 名額2名
每名5,000元
青年組 名額1名
獎金3萬元 名額1名
獎金2萬元 名額1名
獎金1萬元 名額2名
每名5,000元
(1) ※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2條第7款「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
全額扣取百分之十」。得獎者獎金為新臺幣2萬元(含)以下,照原獎金發放,得獎獎金超過新臺幣2萬元,須先扣10%之稅金。(如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者,另依規定辦理。
(2) 獎金將於決賽結束,參賽隊伍檢附完整領款所需之相關資料後,於7日內以匯
  款方式撥付。
玖、報名方式:
一、 親送報名:備妥相關報名資料後,於104年8月7日(五)前親送至:
(一) 臺北地區: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1號16樓。
(二) 桃園地區: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桃園市龍潭區中正路三林段
   500號)。
二、 郵寄報名:備妥相關報名資料後,於104年8月7日(五)前(郵戳為憑)寄至1064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1號16樓「2015桃園客家美食大賞」活動小組收。
三、 傳真報名:備妥相關報名資料後,於104年8月7日(五)前傳至(02)2364-9191 「2015桃園客家美食大賞」活動小組收。
四、 網路報名:請至活動官網http://www.hakka-cuisine.989.com.tw
     報名。
五、 注意事項:
(一) 報名者須於報名後次日起三日內主動以電話連繫本活動
小組,以確認完成報名無誤。
(二) 2015桃園客家美食大賞服務專線:02-2367-0873  (週一至週五10:00~17:00)。
壹拾、其他注意事項:
一、競賽會場提供每隊之設備及器具:
(一)基本設備:
品  項 數 量 備註
工作臺 2 深.寬.高120cmx60cmx80cm
炒菜鍋 2
快速爐 2
110v插座 3
水槽 1
垃圾桶 2
*展示臺* (尺寸另行通知)
注意事項:
1. 初賽以現場備有之器具為主,若有其他需求請參賽者自行準備;決賽時參賽隊伍可依個別需求,自備相關炊具及調味料。
2. 現場其他設備依實際場地單位所提供項目為準。如需特殊烹調器具可自行準備,但須以不影響他人參賽工作範圍為主。
  
   (二)基本調味料:沙拉油、鹽、糖、醬油。
       (參賽者可視個別需求自備辛香料、特殊調味料)
二、會場所提供之用具與器材,不得帶走及損壞,如有上述情事參照
    市價賠償。所有器具使用完畢後須清洗乾淨,物歸原位。
三、代表性之傳統客家菜及客家常用食材(參考):
(一)代表性之傳統客家菜:如四炆四炒有蘿蔔炆排骨、肥湯炆筍乾、
      炆封肉、酸菜炆豬肚、薑絲炒大腸、客家小炒、鴨血炒韭菜、黃梨木耳炒豬肺;及梅干扣肉、腐乳肉、鹹豬肉、紅糟雞、福菜肉片湯、酸菜肉片湯、豆仔乾排骨湯、高麗菜乾肉片湯、蘿蔔錢肉片湯、老菜脯雞湯等。
(二)客家常用食材包括:福菜、梅干菜、客家酸菜(水鹹菜)、金桔醬、樹子(破布子)、醬冬瓜、乾豇豆(長豆乾)、豆豉、米醬、蘿蔔乾、蘿蔔錢、高麗菜乾、香蔥、艾草、筍乾、仙草乾、紫蘇、瓠瓜乾、紅糟、老豆腐、白豆干、豆皮、芋莖、豆腐乳、豬膽肝、豬血、粉腸等。
四、活動過程將全程錄影及開放媒體採訪,但以不妨礙選手為前提。
五、參賽隊伍應簽署附件5之肖像權及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有關參賽作品涉及之著作財產權,悉依該授權同意書及著作權法規定辦理。
六、書面審查結果將於審查隔日後於活動網站公告。
七、參賽隊伍請詳細閱讀本簡章相關規定,凡報名參加者,即明示同意本簡章的各項內容及規定。
八、本簡章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修改公告之,並以主辦單位
    官方網站之最新公告為準。
  九、若有參賽相關問題,請洽詢「2015桃園客家美食大賞」活動小組。
      電話:02-2367-0873,洽詢時間:週一至週五10:00-17:00。
十、主辦單位保留活動內容調整之權利,詳情以官網公告為準。        (活動官網http://www.hakka-cuisine.989.com.tw)
十一、銘傳大學校區平面圖: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享食做客•藝決高下」報名表
基本資料
單位名稱         團體隊名
組別 □職業組    □家庭組   □青年組
聯絡地址
代表聯絡人 手機
電話 傳真
E-mail 初賽車牌
隊員資料
隊長 隊員1姓名
性別 性別
出生年月日 出生年月日
身分證字號 身分證字號
隊員2姓名 決賽菜餚(共計5道)
性別 菜餚一:
菜餚二:
菜餚三:
創意料理:
湯品:
出生年月日
身分證字號
參賽隊伍介紹
參賽動機
履行個資法第8條告知義務聲明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以下簡稱主辦單位)委託奇思創意股份有限公司執行「享食做客•藝決高下」,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第8條規定,告知參賽者下列事項,請參賽者於填寫報名表時詳閱:
1、 主辦單位取得參賽者之個人資料,目的為辦理「享食做客•藝決高下」相關評選作業之用,其蒐集、處理及利用參賽者之個人資料受到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範。本次所蒐集參賽者之個人資料類別如報名表內文所列,利用方式為上網公告、報紙等媒體公布得獎名單,包括姓名、得獎作品(含作品說明表),利用期間為永久,利用地區不限,對象為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
2、 就主辦單位所蒐集參賽者之個人資料,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得向主辦單位請求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必要時亦可請求刪除,惟屬主辦單位依法執行職務所必須保留者得不依參賽者請求為之。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4 條規定,本會得酌收行政作業費用。
3、 參賽者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惟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主辦單位將
無法受理本件報名。如參賽者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個人資料,致影響參賽資格時,視為放棄參賽。
4、 本人已清楚瞭解主辦單位蒐集、處理或利用本人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
                  受告知人:                   (簽名或蓋章)
                                                    (簽名或蓋章)
                            
                                                    (簽名或蓋章)

中華民國104年     月     日
「享食做客•藝決高下」證件影本
□職業組    □家庭組   □青年組
          身分證/餐飲相關執照/學生證
隊長(正) - - - - - - - - - - - - - - - - 
隊長(反) - - - - - - - - - - - - - - - -
隊員1(正) - - - - - - - - - - - - - - - - 隊員1(反) - - - - - - - - - - - - - - - -
隊員2(正) - - - - - - - - - - - - - - - - 隊員2(反) - - - - - - - - - - - - - - - -
※請以浮貼方式附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相關證件影本。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享食做客•藝決高下」
□職業組(營業登記證影本)□家庭組(同一家庭證明影本)
憑證黏貼
(證明)
                        黏貼處
「享食做客•藝決高下」料理食譜
□職業組    □家庭組   □青年組
隊名
料理名稱
材料分量(公克) 調 味 料

作    法 料理故事及菜餚特色

料 理 照 片
沖洗或列印料理照片黏貼於本處,如為沖洗照片,請於相紙背面註明參賽隊名及料理名稱以便識別
(沖洗或列印規格:4 X 6相紙 )
※需完整檢附5道菜之料理菜單,如表格不敷使用請上活動網站下載或影印。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享食做客•藝決高下」
肖像權及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
本人____________ 參與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以下簡稱貴局)主辦「享食做客•藝決高下」,茲同意無償將提交之參賽作品「享食做客•藝決高下」料理食譜(以下簡稱本著作),就下列著作財產權及比賽相關肖像權授權予  貴局利用,內容如下:
一、著作財產權之授權標的與範圍:
本人同意本著作之著作財產權非專屬授權貴局不限時間、地域、次數重製、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傳輸、公開展示、改作、編輯、散布及出版,  貴局並得授權第三人利用。
二、肖像權之授權:
本人同意授權貴局及貴局指定之人於比賽時安排攝、錄影,並授權貴局得自由修飾、使用、公開展示該攝影著作及視聽著作中本人之肖像及聲音。
三、本人同意不對貴局及貴局授權之第三人行使著作人格權。貴局應秉持尊重著作人之精神適時標示本人姓名,並保證不惡意污衊、竄改其著作,本條款不影響前述著作財產權之約定。
四、權利擔保:
(一)本人擔保授權之標的,並未侵害第三人之著作權或其他權利。貴局若因利用授權標的致涉及第三人之著作權或其他權利時,一經貴局通知,本人應依據貴局要求之方式出面協助解決,並應賠償貴局因此所遭受之任何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損害賠償金及和解金。
(二)如最後經法院判決確定、或經仲裁判斷、或經本人同意之和解、調解,致貴局對該第三人負有賠償責任,本人應賠償  貴局因此所遭受之一切損害。
此  致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立同意書人1:               【親筆簽名或蓋印】   身分證字號:
連絡電話:
地 址:
立同意書人2:               【親筆簽名或蓋印】   身分證字號:
連絡電話:
地 址:
立同意書人3:               【親筆簽名或蓋印】   身分證字號:
連絡電話:
地 址:
中華民國104年  月 _日
繳件專用信封封面                                                  
收件日期至__________________(以郵戳為憑)
寄件人:
電話:
寄件地址:
收件人:1064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1號16樓
   「2015桃園客家美食大賞」活動小組收
★為避免影響參賽權益,參賽者寄件前,請檢查下列資料是否繳交齊全並打「ˇ」後簽名確認。 注意事項
1、 報名組別:職業組 家庭組青年組
2、
2、報名編號            (由執行單位填寫)
3、報名表1份(如附件1)
4、證件資料影本各1份 (如附件2、附件3)
5、料理食譜5道 (如附件4)
6、授權同意書1份 (如附件5)
7、其他(請列述)                                  
8、本人已確定資料全數繳齊及正確無誤並同意遵守比賽各項規定,若經查資料不符或未齊全,視同放棄且絕無異議。
簽名                    中華民國104年__月 __日 1、 請將報名資料備齊【附件1~5】,全數裝入A4信封密封,並將繳件
專用信封封面【附件6】貼於信封上,於8月
7日前,掛號郵寄或
親送報名。
2、 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親自送件以8月7日
下午5點前為截止送件
期限,逾期恕不受理,
並視同棄權。
3、 2015桃園客家美食大賞 聯絡電話:02-2367-0873 王姿婷小姐。
上列各件請依順序,由上而下整理齊全,請勿摺疊,平放裝入
封袋內。

資料來源 : http://www.tychakka.gov.tw/news/news/upt.asp?p0=3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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