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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1281 發佈日期 2025-11-24
發佈標題 一定要是「工作因素」受傷才能請領傷病給付嗎?
附加檔案

 

Q:一定要是「工作因素」受傷才能請領傷病給付嗎?

非因工作發生「傷害」或「疾病」住院診療,可以申請「勞保傷病給付」喔!

 

勞保傷病給付申請條件:

  1. 參加勞保期間因普通傷病住院診療(或於加保期間發生傷病,於退保後1年內因同一傷病住院診療)。
  2. 住院診療日數達4日(含)以上。
  3. 住院診療期間未取得原有薪資。

同時符合上述三個條件,自住院不能工作的第4日起至出院日止,可向勞保局申請勞保傷病給付。但門診或在家療養期間不在給付範圍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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