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協會 關於協會
入會須知 入會須知
最新消息 最新消息 回首頁
活動花絮 活動花絮 回首頁
志工專區 志工專區 回首頁
相關連結 相關連結
聯絡我們 聯絡我們
  • 個人會員申請資格

    凡設籍或工作於本縣,贊同本會宗旨,年滿20歲,具有行為能力,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通過,並繳納會費後成為個人會員。

    更多詳細資訊
最新消息
全部 訊息公告 課程消息 旅遊消息 活動消息
NO 1244 發佈日期 2025-06-28
發佈標題 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期間可以兼差或在其他單位擔任負責人嗎?
附加檔案

 

Q: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期間可以兼差或在其他單位擔任負責人嗎?

不可以喔!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是提供受僱者無工作收入時之薪資補助。因此,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如另有工作收入或擔任單位負責人(包括董事、監察人、合夥人、經理人等),不可以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以下情形也不能請領津貼:

1.於農會參加農保、工會參加勞保,即認定有實際從事工作。

2.參加職業訓練領有政府核發之相關津貼補助者(如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請領資格、給付標準及給付期間

 

回上一頁
Welcome愛心義賣
桃園市微笑公益協會Facebook粉絲團
桃園市百貨食品銷售員職業工會
徐癸榮Facebook
本網站 桃園市微笑公益協會 版權所有 © 2014 All Rights Reserved.
324桃園市平鎮區文化街23巷6號(一高62K交流道附近,文化國小附近,麥當勞附近)
聯絡電話 03-492-5522 傳真 03-401-4889
與我們聯繫 Google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