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協會 關於協會
入會須知 入會須知
最新消息 最新消息 回首頁
活動花絮 活動花絮 回首頁
志工專區 志工專區 回首頁
相關連結 相關連結
聯絡我們 聯絡我們
  • 個人會員申請資格

    凡設籍或工作於本縣,贊同本會宗旨,年滿20歲,具有行為能力,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通過,並繳納會費後成為個人會員。

    更多詳細資訊
最新消息
全部 訊息公告 課程消息 旅遊消息 活動消息
NO 1121 發佈日期 2024-07-10
發佈標題 遺屬年金給付順位及請領條件
附加檔案

 

 給付順位 

第1順位:配偶及子女

第2順位:父母

第3順位:祖父母

第4順位:受扶養之孫子女

第5順位:受扶養之兄弟、姊妹

 

 請領條件 

1.配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 年滿55歲,且婚姻關係存續一年以上。
  • 年滿45歲且婚姻關係存續一年以上,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投保薪資分級表第一級。
  • 無謀生能力。
  • 扶養下述第2項之子女。

2.子女(養子女須有收養關係六個月以上):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 未成年。
  • 無謀生能力。
  • 25歲以下,在學,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投保薪資分級表第一級者。

3.父母及祖父母:父母、祖父母年滿55歲,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投保薪資分級表第一級者。

4.孫子女:孫子女需受被保險人扶養且符合前述2項子女條件之一者。

5.兄弟姊妹:兄弟姊妹需受被保險人扶養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 未成年。
  • 無謀生能力。
  • 年滿55歲,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投保薪資分級表第一級者。

 

➝ 勞保遺屬年金詳細資訊

 

回上一頁
Welcome愛心義賣
桃園市微笑公益協會Facebook粉絲團
桃園市百貨食品銷售員職業工會
徐癸榮Facebook
本網站 桃園市微笑公益協會 版權所有 © 2014 All Rights Reserved.
324桃園市平鎮區文化街23巷6號(一高62K交流道附近,文化國小附近,麥當勞附近)
聯絡電話 03-492-5522 傳真 03-401-4889
與我們聯繫 Google Map